“不是他!”

        房间里比较昏暗,宋老爹也不需要光线,他毫不忌讳地拿过死者手掌摸了一下,就已得出了结论,同时心中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就只这一摸,且只摸了一处,他就找到至少三处与杨沅不符的地方。

        最明显处,就是他手上的茧。

        一个天天用刀劈柴、劈了整整一年的人,手中哪個部位会有老茧,他一清二楚。

        万大娘子那些人虽是杀手,学的却尽是杀人的本事,对这些方面,反而不及这个斥候老兵有经验。

        再加上当时万大娘子急于想确认死者身份,又得在张去为和曹府尹面前,坚决和包括一个金人在内的死者撇清关系,所以只急急查验了一处对她来说最明显的标记:肋下金钗刺出的伤痕。

        所以她根本不曾验过这具尸体掌上的老茧。

        刘莫掌上也有茧,却是在手指的侧面,那是学习刺绣磨出来的。

        老苟当然绝对相信宋老爹的判断,不禁松了口气,啧啧赞道:“这小子,挺厉害的呀,‘至味堂’火烧众恶犬,‘齐云社’突围一群狼,手上沾了这么多条人命,老宋,这可不比你杀的人少了。”

        “废话,毕竟是我……前女婿。没点本事,我当初肯把女儿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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