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别说移动互联网,就算笔记本电脑也是中看不中用,随时掏出一块小屏幕刷帖根本就是……诶?
唐文忽然想到一个东西:
掌上电脑。
就是那种早期米式科幻电影中某个总是逃学性格内向的天才黑客小孩掏出来的玩意,看起来有点像个NDS游戏机,和后来的大屏手机差不多大小,可以折迭,打开后一边是按键一边是TFT黑白屏幕。
它们搭载DOS或者早期的windows系统,可以写代码、玩点小游戏甚至是CAD画图什么的。
后来也有高端版本直板类型,并且是全彩色触摸屏(手写笔),不过要等到2000年左右了。
但这东西终归还是没发展起来,落后的通信无法提供丰富的内容,瞎眼的显示屏效果极差,DOS或者早期windows使用难度也不像未来的智能手机,随便一个人几天就能熟悉。
甚至只要零几年功能机和彩信一发力,掌上电脑就立刻死翘翘。
但现在是1997年,掌上电脑的市场还不错,唐文都能经常看到电视广告,只是毫无感觉直接略过而已。
可是掌上电脑就有点移动计算机的感觉了,移动计算机只要能方便的联网……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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