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肯让宋啸亲她,说明她已经爱上他了。

        如果亲吻是感情上的,性交是身体上的,那么感情上的出轨和身体上的出轨,究竟哪个可怕、后果更严重呢?

        为什么在亲吻和性交二者之间,我更容易接受前者,却无法接受后者?难道我并不在乎妻子是否感情出轨,而只在乎她的身体是否忠诚于我?

        如果是如上述,那么我对妻子的所谓爱,难道只是爱她性感美丽的身体,并不是爱她这个人?

        换句话说,难道我只是把妻子当成一个泄欲工具,一个私有财产的附属品,所以,只要她的身体没有出轨,没有让我的“财产”遭受损失,那么不管她喜欢谁都无所谓,完全和我无关?

        既然是工具和附属品,在她已经被人玷污的情况下,我应该像扔掉一件坏掉的家具或是脏了的衣服,虽然多少会感到有些惋惜,但是不会有剜心般的痛苦。

        这种痛苦只有在意识到深爱的人将要离开时才会出现,不会出现在丢弃一件物品的时候,无论这件物品有多么珍贵。

        所以,心里的痛苦告诉我,我没有把妻子当成纯粹的泄欲工具,也没有把她当成个人的私有财产附属品,我是真的爱她,把她当成了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

        既然是真的爱她,那么我就更应该在意她的感情是否出轨,在意她是不是还爱着我,而不应该纠结她的身体是否和别的男人发生过亲密接触。

        可是,如果她的心里爱我,又怎么会和别的男人那么投入的亲吻呢?所以,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爱我。

        但是她又为了我可以轻易和那个男人断掉,甚至想用极端的行为方式来证明她对我的爱,换成我,绝不可能做出同样的事情,这样来看的话,好像她爱我比我爱她还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