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只带了那部手机,如果再弄丢,我真不知该如何面对她。
不知不觉已到公路旁。
柏油路面在月光下泛着冷青色的光,像一条僵死的巨蛇向远方蜿蜒。
站在路基碎石上,运动鞋早已沾满泥浆。
每隔几分钟,就有车灯刺破夜色,引擎声由远及近,又呼啸远去,掀起的气流裹挟着汽油味扑在我脸上。
数到第三十七辆车时,我终于举起颤抖的手臂。
这是第二十次尝试,前十九次只换来一串渐行渐远的红色尾灯。
这次的车灯格外刺眼,我不得不眯起眼睛,看着那辆漆皮剥落的面包车减速时喷出的蓝烟。
“去哪?”车窗摇下,露出一张被烟草熏黄的脸。司机下巴胡茬间夹着几点灰白,右眉骨有道疤。
“市里。”我攥紧兜里的手机,故意没说具体地址——这是早早教我的,永远别让陌生人知道你的底细。
司机用拇指蹭了蹭眉骨的疤痕:“八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