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那时的余丽貌美如花,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生多不胜数。

        就在她最得意的时候,她认识了侯世明,那是个世家子弟,出手豪奢大方,人又长得潇洒俊朗。

        此时想想不免很是惭愧,自己怎么会迷上这种花花公子呢,莫非年轻真是一种罪!为此她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记得那时常跟侯世明出迹于高级娱乐场所,到高级夜总会跳舞,去打高尔夫球,飙车,及至到后来一起吸毒。

        她缀学了,沦为一名人尽可夫的婊子,只要能给她钱,给她一点粉末,她就可以张开那原本高贵的双腿,任人践踏蹂躏。

        “你怎么这样傻呀,余丽,跟我回去吧。”

        秦中书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北京西单地铁的垃圾堆里,找到瑟瑟发抖的余丽,他送她去强制戒毒,再保养好身体,然后送她出国。

        在巴黎她学会了各种高级社交礼仪和调情手段,回国后的余丽可谓是风情万种,仪态万方,迷倒了芸芸众生。

        可只有一个人,她最在意的那个人,对她仍如从前一般,不冷不热。

        在他出国的那些日子,她日日夜夜的思念着他,盼着他早日归来,虽然此生无望常相聚,但就算是能够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也是会兴奋几天,莫名的欢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