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桂一边用一把镶了红宝石的小银梳给姜辞梳头发,一边给姜辞出主意。

        “二小姐房里的丹青说,二小姐偷偷订了不少杂志画报,上面的女人都梳一种叫做爱司头的发式,是用烧红的火钳烫出来的。要不……”

        “谁说我要讨他的喜欢了?”

        姜辞拿起装着桂花香膏的小瓷罐在梳妆台上磕了一下,抬眸看着镜子里自己身后的折桂,说道:“他们巴望着吃我的喝我的,到头来还要我做小伏低看人脸色,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折桂叹了口气,“可是女子嫁人不都是这样吗?您嫁到这府里,要有个儿子傍身才行。不然万一外头的狐狸精先生下儿子,您该怎么办呢?老爷和夫人就您一个骨肉,难道您要把家产便宜了外人不成?”

        “这婚有结就有离,怕什么?嘶……”

        姜辞话音刚落,头发就被扯了一下。

        折桂慌忙放下梳子,凑近检查了一下头皮,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

        “小姐,您怎么什么话都敢说啊?离婚是要闹上报纸的!姑爷是男人不怕,您可是要被那些人的唾沫淹死的!”

        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女子都像折桂一样,离婚那是想都没有想过的。

        法律上固然有此条例,但对民国之男女来说,只是一个象征文明的装饰品,摆在橱窗里知道它存在就好,决计不会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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