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斯曾经是有过一个真正的朋友的。

        无所谓利益关系,无所谓得失取舍,仅仅是因为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了,觉得对方不太讨厌,就混在一起了。

        那是在十一年前,有个傻乎乎的小孩恰好和他是同桌,恰好和他一样没有朋友,两人理所当然地注意并接近了对方,一起看书、玩游戏、分享零食。

        那时齐斯只有十一岁,虽然已经不是什么正常人了,但至少没干过违法犯罪的事儿。

        他不过是安安静静往角落一坐,翻阅一些血腥黑暗的禁书;或是在看到电视里播放的刑事案件和恐怖惨案后,兴奋地想象受害者的惨状,直到苍白的脸上泛起血色,呼吸也变得急促。

        “朋友”不能理解他的爱好,可大抵是太害怕孤单了,到底还是和他坐在一起,吃力且惊惶地进行与观看,试图理解他的兴奋和喜悦。

        两人混熟之后,“朋友”也开始带他干些正常小孩会干的事儿,收集卡牌、嬉笑打闹,在午后的太阳底下讲一些不着边际的笑话,再像个蠢货似的哈哈傻笑。

        齐斯虽然觉得“朋友”的笑话都很无聊,但还是会捧场地听了一耳朵,并讲些更无聊的笑话应和。

        可惜好景不长,一些闲得没事干的孩子发现了齐斯的古怪之处,并一厢情愿地玩起了打怪兽的游戏。

        那个年纪的小孩虽然懵懵懂懂,但基因早已让他们深谙树靶子的道理。隐秘的对不合群的恐惧使得他们迅速聚拢在一起,竭尽全力地攻讦齐斯这么个潜藏在人群中的“黑羊”,宣泄小孩子对正义的天真蠢笨的理解。

        “齐斯是邪恶的,我们要打倒他。谁再和齐斯玩,谁就是坏人,我们就把他一起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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